- 簡體中文
- English
運營幹貨 > 行業(ye) 熱點- > 香港公司的離岸豁免申請和注意事項
香港公司的離岸豁免申請和注意事項
2024-01-25 1999 0
離岸豁免是指香港稅局同意公司所賺取的利潤是離岸所得,豁免對其利得稅款的征收。香港采用的是屬地原則征稅,隻對來自於(yu) 香港的利潤所得才需繳納利得稅,而來自於(yu) 香港之外的利潤,可以向稅局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繳納利得稅。

香港公司經營的業(ye) 務,所有運作(包括銷售、采購、技術支持、客戶服務)等活動,都不是在香港境內(nei) 進行,簡單來說,在滿足以下五個(ge) 條件的情況下,香港公司即可向稅局提交離岸豁免申請。
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離岸豁免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生;
貨物未在香港發生報關(guan) 、收發貨等;
未在香港有實體(ti) 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
離岸豁免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記錄等。
備注:在香港成立了公司,哪怕公司在當前課稅年度是盈利的,但隻要公司的業(ye) 務利潤並非來自香港,公司便可在進行稅務申報時,向稅局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繳納香港利得稅。

香港公司要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必須要先為(wei) 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申請的流程和時間如下:
1. 做帳審計
香港公司需要先進行做賬審計,向稅局提交經審計的報表和報告,並提出離岸申請。
2. 稅局下發問詢函
稅局收到離岸豁免的申請後, 會(hui) 向公司下發信函,詢問離岸相關(guan) 問題和提供證明材料,證明香港公司的業(ye) 務屬於(yu) 海外業(ye) 務,利潤來自海外。
3. 回複稅局信函及提供相關(guan) 材料
收到稅局問詢函後,需要根據信函的內(nei) 容進行解釋說明以及提供公司詳細的業(ye) 務運作文件。申請離岸豁免期間,稅局會(hui) 根據公司答複的情況,進一步陸續下發信函。這時就算進入了與(yu) 稅務局的反抗辯程序,其中回複稅局信件是一個(ge) 關(guan) 鍵點,建議專(zhuan) 業(ye) 有經驗的人士來協助。
4. 等待審批結果
經過一係列的問詢,如果通過評估,那麽(me) 稅局會(hui) 給公司下發豁免同意書(shu) 。
申請離岸豁免周期較長,可能需半年或一年以上,還是要看公司答複信函和提供材料的時效性,以及補充資料後稅局是否還會(hui) 有疑問,進而繼續下發問詢函。
離岸豁免如果申請成功,則無需繳納利得稅,能節省稅務支出,降低營運成本及增加公司投資能力。但是,申請最終結果以稅局評估而定,沒有100%保證。如申請不成功,仍需繳納利得稅。
如果香港公司的業(ye) 務經營範圍沒有變化,離岸豁免一般申請一次即可,不需要每年都申請。

首次申請成功後,稅局會(hui) 默認公司離岸經營,但也會(hui) 不定期複查。根據我們(men) 處理過的案件經驗,短的2-3年複查一次,長的可能10年都沒有複查,具體(ti) 根據稅局什麽(me) 時候給公司下發信函為(wei) 準。
香港公司如果經營業(ye) 務發生改變,則需要主動向稅局說明情況,稅局會(hui) 要求香港公司重新提供資料,重新評估公司是否還滿足離岸豁免的條件。
根據全球最低稅率政策,香港公司在做離岸豁免申請的時候,除了要符合離岸豁免申請條件,還要有在別的國家/地區已經納稅了的證明,符合這兩(liang) 個(ge) 條件才能做離岸豁免申請,否則,可能會(hui) 被稅局追責等後果!
分享: +1 0
Powered by 必威中文官网 © 2016 - 2025
在線客服
掃碼谘詢
QQ服務大群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