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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ya) 馬遜賣家在後續經營中可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024-02-26 617 0
亞(ya) 馬遜向賣家發布了一則通告,提醒他們(men) 歐盟的新電池法規已經開始實施。根據通告,自2024年起,歐盟電池法規將適用於(yu) 所有在歐盟和北愛爾蘭(lan) 銷售的獨立電池和含電池產(chan) 品。該法規要求所有符合條件的電池產(chan) 品必須標有CE標誌,並附有一名歐盟負責人的信息。
對於(yu) 使用亞(ya) 馬遜物流服務(FBA)且位於(yu) 歐盟境外的賣家,他們(men) 必須在2024年8月18日之前提供負責人的信息,以避免他們(men) 的產(chan) 品信息被刪除。
CE標誌是一種安全標誌,是製造商進入歐洲市場的憑證。產(chan) 品上貼有“CE”標誌表示該產(chan) 品符合歐盟相關(guan) 法律要求。

此外,亞(ya) 馬遜還提醒賣家,除了遵守歐盟電池法規外,銷售的電池產(chan) 品還必須符合所有現行適用的法規,包括《通用產(chan) 品安全法規》。
《通用產(chan) 品安全法規》(GPSR)是基於(yu) 市場監管法規和其他歐盟指令和法規的規定而製定的,將取代《通用產(chan) 品安全指令》。該法規適用於(yu) 在歐盟和北愛爾蘭(lan) 銷售的大多數非食品消費類商品。

亞(ya) 馬遜此前已經提醒賣家,在當地時間2024年12月13日之前,必須滿足GPSR的合規要求。賣家應采取以下措施確保合規:
第一,確保在歐盟和北愛爾蘭(lan) 銷售的所有商品都符合現行的標簽和可追溯性要求。
第二,為(wei) 銷售的商品提供歐盟負責人的信息。可以作為(wei) 歐盟負責人的人員包括:製造商(如果在歐盟注冊(ce) )、歐盟境內(nei) 注冊(ce) 的進口商、由製造商或品牌書(shu) 麵指定的在歐盟境內(nei) 注冊(ce) 公司的授權代表、在歐盟境內(nei) 注冊(ce) 的配送服務提供商。
第三,確保商品標簽包含歐盟負責人的聯係信息、警告和安全信息、產(chan) 品類型、批次或序列號以及製造商和進口商的聯係信息。
第四,確保在線商品信息頁麵展示歐盟負責人和製造商的詳細聯係信息,並包含符合歐盟商品安全和合規法律要求的標簽和標記信息,同時展示警告和安全信息,並確保使用銷售國家/地區的語言。
因此,賣家們(men) 需要查看自己的產(chan) 品並補充所需信息。值得注意的是,亞(ya) 馬遜將於(yu) 今年4月推出一個(ge) 工具,賣家可以在賣家中心提交信息,該信息將顯示在產(chan) 品詳細信息頁麵上。
最後,再次提醒賣家,在截止日期前確保合規操作完成。否則,亞(ya) 馬遜發現商品不符合法規要求後將會(hui) 移除商品並禁止銷售,直至符合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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