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體中文
- English
運營幹貨 > 跨境疫情前線- > 緊急提醒!海關(guan) 總署官方公告:對醫療口罩等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緊急提醒!海關(guan) 總署官方公告:對醫療口罩等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2020-04-10 2969 0
從(cong) 昨晚開始,一條“4月10日起,醫療物資列為(wei) 出口法檢!”的消息在跨境圈引發熱議,對於(yu) 出口這類商品的賣家無疑是雪上加霜。現在,這條消息已得到官方證實。
船長BI獲悉,今日(4月10日),海關(guan) 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為(wei) 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海關(guan) 總署決(jue) 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6307900010”等海關(guan) 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總署官網.png)
(圖源海關(guan) 總署官網)
據了解,53號公告的發布,將意味著口罩等防疫物資還需在海關(guan) 檢驗後才可以出貨,檢驗不合格將不能出貨。
受影響防疫物資以及對應商品編號如下:

(圖源海關(guan) 總署53號公告附件截圖)
直接影響:
部分防疫物品進出口監管條件將會(hui) 超級嚴(yan) 格。
原因分析:
有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導致法檢的根本原因是出口防疫物資的質量問題,現在必須把好質量關(guan) 。3月末,商務部發布通知,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嚴(yan) 查質量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懲處,絕不姑息。目前,已經有很多企業(ye) 出口防疫物品因質量不過關(guan) 遭調查。(點此查看詳情)
應對措施:
1、還沒有報檢單位編碼的聯係企管處做報檢單位編碼;
2、做好出口前申報工作;
3、去海關(guan) 辦理注冊(ce) 登記。
關(guan) 於(yu) 企業(ye) 注冊(ce) 登記部分和最新規定:
1、單一窗口界麵已更新;
2、提交材料如企業(ye) 法人注冊(ce) 登記複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複印件已取消,驗核方式為(wei) 聯網;
3、已不再發放《檢驗檢疫報檢企業(ye) 備案表》;
4、自2019年2月1日起,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ce) 登記核發備案回執(現場或企業(ye) 自行下載)。
除此之外,船長BI還了解到,包括亞(ya) 馬遜等在內(nei) 的跨境電商平台已經根據最新的防疫物資進出口新規對平台上這些商品的銷售和發貨進行調整。
同時,根據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 關(guan) 於(yu) 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4月1日起醫用防疫用品出口需海關(guan) 備案,提供書(shu) 麵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chan) 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證書(shu) ,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guan) 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證書(shu) 驗放。(點此查看詳情)
 備案.jpg)
(圖源商務部對外貿易司)
近日來,有關(guan) 出口口罩等醫療物品因質量問題被懲罰的企業(ye) ,乃至個(ge) 人的案例屢見不鮮。船長BI提醒,在新冠疫情這樣一個(ge) 特殊的時期,切勿隨意出口質量不合格的防疫物品進行變相牟利,如果被審查到,就涼涼了。另外要切記謹慎,再謹慎,商品必須合規,才能保障順利出口。
掃碼關(guan) 注“船長BI”公眾(zhong) 號

注冊(ce) 船長BI即享受基礎功能永久免費使用!
(文/船長BI)
【特別聲明】本文首發於(yu) syf-mos.com,未經許可同意,任何個(ge) 人或組織不得複製、轉載、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使用本文內(nei) 容。
分享: +1 5
Powered by 必威中文官网 © 2016 - 2025
在線客服
掃碼谘詢
QQ服務大群
評論(0)